关于2023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评审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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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17号)文件规定,县人社局经过培训机构自主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四个环节,拟认定新乡市企航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等11家培训机构为我县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373-7226227、0373-7586309
附件:培训机构名单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5月16 日
附件1:
河南二建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新乡市伯乐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凤泉区瑞丰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企航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新纪元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泽康职业培训学校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新乡市中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新乡鑫长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延津县青创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