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因打闹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专家分析
本案中,伤害事故虽然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但其发生的原因并非工作原因,也并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属于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是宗某与曹某因工作之外的原因打闹推揉所致。
结论
宗某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号
热门资讯
查看更多>
原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31 00:00
原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事宜的公告
2025-06-10 08:57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三期)
2025-02-07 16:32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五期)
2025-02-26 11:03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十期)
2025-04-08 08:04
2024年就业援助月专场线上招聘会(第8期)
2024-02-19 11:21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七期)
2025-03-15 15:14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三十四期)
2025-10-23 11:38
2024年就业援助月专场线上招聘会(第9期)
2024-02-28 08:07
2025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二期)
2025-01-20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