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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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办理要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同时符合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流程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认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与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登记录入。对审核通过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系统。
(4)公示与认定。将审核并录入系统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并申请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
四、办理时限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般于毕业年度离校后随时申报,按季发放。
咨询地址:原阳县人社局南厅一楼就业服务股(原阳县民主路18号)
咨询电话:0373-722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