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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转载 公告公示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4-11-21 11:11 {{clickNum}}

根据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安排,申报工作从2024年11月21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

二、适用对象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1.《原阳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原件首页复印件3份(电子版图片打印A4纸),申请者本人一卡通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学籍证明。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正反两面上下复印);4.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票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申报时间及地址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9日,原阳县人社局南厅一楼就业服务股。

业务咨询办理电话:7226090

 

注:以上审核材料经核实,如有存在信息虚假,取消申报资格。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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