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党委宣传部、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省属企业、驻豫央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4〕15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
人社部发〔202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挖岗位、提能力、优服务、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摘要:医疗保障领域存在两种显著的资源配置需求,一方面是顶层设计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职工需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义务;另一方面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过多,虽经2021年医保改革将“用人单位缴费30%”计入统筹基金,但仍无法有效激活和消化巨大的存量资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具有受限制所有权属性,在已实现医保“统账结合”模式内部权益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有利于推动妇女更加广泛深入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劳动法、就业...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