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就业见习补贴

转载 政策文件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5-09-19 17:04 {{clickNum}}

一、适用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

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

二、 适用对象

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三、 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或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 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五、 办理要件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业务表单1);

2.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

5.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6.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

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六、 办事流程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 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人社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 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 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按月申请办结。

八、 业务表单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就业见习证明

 

咨询地址: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股(原阳县民主路18号)

 

咨询电话:0373---7226090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