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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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二、受理机构
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网上受理(手机APP)。
四、办理要件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咨询地址: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职业指导股(原阳县民主路18号) 电话:0373—72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