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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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特殊困难群体身份、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本人申请或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只限特殊困难群体身份),可以办理信息变更。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线下可在各乡镇(街道)城乡居保业务经办窗口办理。
原兴人社所 0373-7226105
阳和人社所 0373-7226229
福宁集人社所 0373-7226106
阳阿乡人社所 0373-7226107
葛埠口人社所 0373-7226108
官厂镇人社所 0373-7332508
大宾镇人社所 0373-7226115
太平镇人社所 0373-7431826
路寨乡人社所 0373-7226112
靳堂乡人社所 0373-7275065
陡门乡人社所 0373-7226117
蒋庄乡人社所 0373-7226119
齐街镇人社所 0373-7352031
四、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申请人申请修改个人信息时,须按照《个人信息修改所需材料表》中对应项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风险等级
变更一般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低;变更关键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中。
六、办理流程及层级
(一)参保人员的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
(二)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时,采取线下“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一)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时可与公安部门进行校验,以核实真实性;
(二)关键信息变更时,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留存《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等资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批量添加或删除特殊身份标识时,按内部事项处理。
八、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