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劳务派遣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县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2023年度报告核验现将年度报告核验结果通报如下:年度核验通过的单位1.原阳县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原阳县分部 ...
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关于新乡市认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实施方案》(新人社[2019]14号)文件规定,原阳县人社局经过培训机构自主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四个环节,拟认定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中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乡市凤泉区泽康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宏昌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长城职业培训学校、新乡鑫长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
根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对新乡市八方劳务有限公司、新乡市昊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南胜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原阳县文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阳县宏大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悦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阳县高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年审。经逐家...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18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办〔2023〕64号)的要求,现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函﹝2021﹞75号)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03月拟办理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与公示内容不符情况,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333 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03...
根据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奖补及跨省一次性交通补政策的通知》(原政文〔2023〕13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复审等程序,2023年第三批共有334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符合奖补条件,共涉及奖补资金982252.96元(后附具体人员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 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的13家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实地查看、集中研判,最终认定12家申请单位为就业 见习基地,现将认定的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