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定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 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关于新乡市认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实施方案》(新人社[2019]14号)等相关规定,为促进全县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以增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教育为目的,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优势资源,经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布农村劳动力定...
一、企业申报备案机构(一)企业申报备案机构流程1.申请备案机构申报提交材料;2.邀请市院校专家进行评审;3.申报资质资料报请市人社局技能评价股审批。(二)申报备案机构提供材料1.申请备案企业规模达到300人以上,并且参加养老保险。2.备案函、企业备案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请表、实施方案、企业登记证书样式。3.企业等级认定制度有关文件、企业认定聘任资料、人员聘任协议、聘任书。4.企业职业技能等级...
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乡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9】1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现对原阳县2024年组织的第一批4个培训班申请的培训补贴进行公示: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养老护理员第二期39人次申请补贴27300元;新乡市新大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焊工第七期...
根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
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乡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9】1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现对原阳县2023年组织的第六批1个培训班申请的培训补贴进行公示: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养老护理员第一期36人次申请补贴2520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2...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2〕146号)文件精神,现对原阳县2023年第三批,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新乡市雨轩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监督电话:0373-7586529(局监察室) 0373-7586309(局办公室) 附:2023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