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用人单位能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能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应该有多久?试用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篇带你了解试用期的长短能随意定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间...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21 08:12 3

看呆了!公司少缴6年前几个月社保,员工被迫辞职要经济补偿,判决结果如坐过山车!

2014年11月15日,李同光入职山东某钢铁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李同光入职后至2015年9月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2015年10月起公司开始为李同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补缴之前的社保。时隔6年后,2021年9月6日,李同光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9月13日,李同光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0491元,仲裁委于2021年10月12日裁决公司支付李同光经济补偿50491元。公司不服该...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20 08:02 1

最高院: 无需劳动仲裁! 社保机构 工伤部门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特殊情形无需确认劳动关系!

☑ 裁判观点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核定社会保险费数额,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现行法律关于社保部门就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并未规定需先经仲裁裁决程序,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劳动关系予以直接确认,进而作出处理决定,属于其职权范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社保部门经审查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符合行政效率的原则,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20 08:01 1

2023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监督电话:0373-7586529(局监察室)    0373-7586309(局办公室) 附:2023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

转载 公告公示

2023-12-11 10:06 36

2023年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毕业...

转载 公告公示

2023-12-11 10:03 61

2023年第四季度就业见习补贴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转载 公告公示

2023-12-11 09:59 44

​人社部: 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含续订 变更)

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快递企业):                乙方(快递从业人员):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一、本合同文本供快递企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本合同所称快递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快递业务的一线收投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分拣操作人员、客...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19 08:00 5

法院发布8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12.5日)

2023年12月15日下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劳动争议审判执行案件白皮书并发布8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案例1: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黄某与上海某建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基本案情劳动者黄某在上海某建材公司从事装卸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黄某工作中受伤,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某建材公司称黄某系临时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黄某的工作内容、工作安...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19 07:57 2

2023年原阳县企业用工信息(第138期)

一、巴奴招聘:普工20名(4K-7K)岗位要求:女工,20-45周岁,身体健康。薪资福利:免费食宿,宿舍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浴等,免费提供床单、被褥等,拎包入住。详细地址:原阳县永安路与金穗南街交叉口电话:16650271040 二、河南华洋封头有限公司招聘:1、CAD制图  2、质检  3、机修工  4、文员  5、会计  6、销售内勤任职要求:需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4...

转载 企业招聘

2023-12-18 16:59 348

总经理告公司要二倍工资支持吗? 高院: 一审二审全撤了!

王震天于2016年8月25日入职深圳雄霸公司,任总经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为15000元/月。王震天在公司工作至2017年9月30日。离职后,王震天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于2018年2月22日裁决公司支付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47413.79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王震天2016年10月1日至201...

转载 劳动法苑

2023-12-18 08:12 11

顶部